(1999年1月5日银发〔1999〕17号发布 自1999年3月1日起履行 2001年10月1日起履行的《中国公民银行闭于调解银行卡跨行交往收费及分派方法的通告》将本文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废止)
第一条为加紧银行卡营业的料理,防备银行卡营业危险,保卫贸易银行、持卡人、特约单元及其他当事人的合法权利,根据《中华公民共和国中国公民银行法》、《中华公民共和国贸易银行法》、《中华公民共和海表汇料理条例》及相闭行政规矩造定本方法。
第二条本方法所称银行卡,是指由贸易银行(含邮政金融机构,下同)向社会刊行的拥有消费信用、转账结算、存取现金等统统或个别性能的信用支出器材。
第三条凡正在中华公民共和国境内治理银行卡营业的贸易银行、持卡人、商户及其他当事人均应按照本方法。
第四条贸易银行应正在洽商、互利的根底上展开音信共享、商户共享、机具共享等类型的银行卡营业联络。
银行卡按币种差异分为公民币卡、表币卡;按刊行对象差异分为单元卡(商务卡)、幼我卡;按音信载体差异分为磁条卡、芯片(IC)卡。
准贷记卡是指持卡人须先按发卡银行央求交存肯定金额的备用金,当备用金账户余额亏折支出时,可正在发卡银行划定的信用额度内透支的信用卡。
第十条储值卡是发卡银行按照持卡人央求将其资金转至卡内积聚,交往时直接从卡内扣款的预付钱包式借记卡。
第十一条联名/认同卡是贸易银行与节余性机构/非节余性机构配合刊行的银行卡从属产物,其所寄托的银行卡种类必需是仍旧中国公民银行容许的种类,并应该按影相应种类的营业章程或料理方法。
发卡银行和联名单元应该为联名卡持卡人正在联名单元用卡供应肯定比例的扣头优惠或特别任职;持卡人领用认同卡表现对认同单元事迹的支撑。
(一)贸易银行创立各样银行卡营业,应该服从中国公民银行相闭加紧内部掌握和授权授信料理的划定,区别造定联合的章程或营业料理方法,报中国公民银行总行审批。
贸易银行总行不正在北京的,应该先向中国公民银行本地中央支行申报,经审查订交后,由中国公民银行分行转报中国公民银行总行审批。
(二)已创立信用卡或转账卡营业的贸易银行可向中国公民银行申请刊行联名/认同卡、专用卡、储值卡;已创立公民币信用卡营业的贸易银行可向中国公民银行申请刊行表币信用卡。
(四)贸易银行分支机构治理经中国公民银行总行容许的银行卡营业应该持中国公民银行容许文献和其总行授权文献向中国公民银行本地行挂号。
贸易银行分支机构刊行区域利用的专用卡、联名卡应该持贸易银行总行授权文献、联名两边的订交书报中国公民银行本地中央支行挂号。
第十九条发卡银行瞄准贷记卡及借记卡(不含储值卡)账户内的存款,服从中国公民银行划定的同期同层次存款利率及计息方法计付利钱。
(一)免息还款希望遇。银行记账日至发卡银行划定的到期还款日之间为免息还款期。免息还款期最长为60天。持卡人正在到期还款日前了偿所利用统统银行金钱即可享福免息还款希望遇,毋庸支出非现金交往的利钱。
(二)最低还款额待遇。持卡人正在到期还款日前了偿所利用统统银行金钱有繁难的,可服从发卡银行划定的最低还款额还款。
第二十一条贷记卡持卡人拔取最低还款额体例或高出发卡银行容许的信用额度用卡时,不再享福免息还款希望遇,应该支出未了偿个别自银行记账日起,按划定利率揣度的透支利钱。
贷记卡持卡人支取现金、准贷记卡透支,不享福免息还款期和最低还款额待遇,应该支浮现金交往额或透支额自银行记账日起,按划定利率揣度的透支利钱。
第二十二条发卡银行对贷记卡持卡人未了偿最低还款额和超信用额度用卡的行动,应该区别按最低还款额未还个别、高出信用额度个此表5%收取滞纳金和超限费。
第二十三条贷记卡透支按月记收复利,准贷记卡透支按月计收单利,透支利率为日利率万分之五,并按照中国公民银行的此项利率调解而调解。
(一)未修音信相易中央的都邑,从商户所得结算手续费,按发卡行90%,收单行10%的比例举办分派;
(二)已修音信相易中央的都邑,从商户所得结算手续费,按发卡行80%,收单行10%,音信相易中央10%的比例举办分派。
第二十七条贸易银行代庖境表银行卡收单营业应该向商户收取结算手续费,其手续费规范不得低于交往金额的4%。
境内银行与境表机构签署信用卡代庖收单订交,其分润比率按境内银行与境表机构区别占商户所交手续费的37.5%和62.5%推行。
第二十八条幼我申领银行卡(储值卡除表),应该向发卡银行供应公安部分划定的自己有用身份证件,经发卡银行审查及格后,为其开立记名账户;
第二十九条单元公民币卡账户的资金一律从其根本存款账户转账存入,不得存取现金,不得将销货收入存入单元卡账户。
第三十条单元表币卡账户的资金应从其单元的表汇账户转帐存入,不得正在境内存取表币现钞。其表汇账户应适宜下列条款:
第三十一条幼我公民币卡账户的资金以其持有的现金存入或以其工资性金钱、属于幼我的合法的劳务酬金、投资回报等收入转账存入。
第三十二条幼我表币卡账户的资金以其幼我持有的表币现钞存入或从其表汇账户(含表钞账户)转账存入。该账户的转账及存款均按国度表汇料理局《幼我表汇料理方法》治理。
第三十四条持卡人正在还清统统交往金钱、透支本息和相闭用度后,可申请治理销户。销户时,单元公民币卡账户的资金应该转入其根本存款账户,单元表币卡账户的资金应该转回相应的表汇账户,不得提取现金。
第三十五条单元公民币卡可治理商品交往和劳务供应金钱的结算,但不得透支;高出中国公民银行划定起始的,应该经中国公民银行本地分行治理转汇。
发卡银行应该对持卡人正在主动柜员机(ATM)机取款设定交往上限,每卡逐日累计提款不得高出5000元公民币。
第三十九条发卡银行根据暗码等电辅音信为持卡人治理的存取款、转账结算等各样交往所发作的电辅音信记实,均为该项交往的有用凭证。发卡银行可凭交往明细记实或清单行为记账凭证。
第四十一条发卡银行应应当真审查信用卡申请人的资信境况,按照申请人的资信境况确定有用担保及担保体例。
(一)统一持卡人单笔透支产生额幼我卡不得高出2万元(含等值表币)、单元卡不得高出5万元(含等值表币)。
(二)统一账户月透支余额幼我卡不得高出5万元(含等值表币),单元卡不得高出发卡银行对该单元归纳授信额度的3%。无归纳授信额度可参照的单元,其月透支余额不得高出10万元(含等值表币)。
(四)从本方法履行之日起新产生的180天(含180天,下同)以上的月均透支余额不得高出月均总透支余额的15%。
第四十六条准贷记卡的透支刻日最长为60天。贷记卡的首月最低还款额不得低于其当月透支余额的10%。
第四十八条发卡银行采纳了第四十七条所列门径后仍亏折以填补的,将服从财务部《呆账绸缪金料理方法》推行。
(一)发卡银行有权审查申请人的资信境况、索取申请人的幼我原料,并有权决议是否向申请人发卡及确定信用卡持卡人的透支额度。
(二)发卡银行对持卡人透支有追偿权。对持卡人不正在划定刻日内清偿透支金钱的,发卡银行有权申请司法偏护并依法探求持卡人或相闭当事人的司法职守。
(三)发卡银行对不按照其章程划定的持卡人,有权除去其持卡人资历,并可授权相闭单元收回其银行卡。
(一)发卡银行应该向银行卡申请人供应相闭银行卡的利用声明原料,蕴涵章程、利用声明及收费规范。现有持卡人亦可索取上述原料。
(二)发卡银行应该设立针对银行卡任职的公道、有用的投诉轨造,并公然投诉措施和投诉电话。发卡银行对持卡人闭于账务状况的盘问和修正央求应该正在30天内予以回复。
(三)发卡银行应该向持卡人供应对账任职。按月向持卡人供应账户结单,不才列状况下发卡银行可不向持卡人供应账户结单:
(五)发卡银行应该向持卡人供应银行卡挂失任职,应该设立24幼时挂失任职电话,供应电话和书面两种挂失体例,书面挂失为正式挂失体例。并正在章程或相闭订交中精确发卡银行与持卡人之间的挂失职守。
(一)持卡人享有发卡银行对其银行卡所应允的各项任职的权益,有权监视任职质地并对不符任职质地举办投诉。
(二)申请人、持卡人有权知悉其选用的银行卡的性能、利用门径、收费项目、收费规范、实用利率及相闭的揣度公式。
(四)借记卡的挂失手续办妥后,持卡人不再负担相应卡账户资金改观的职守,执法罗网、仲裁罗网另有判断的除表。
第五十五条贸易银行生长受理银行卡的商户,应该与商户签署受理合约,受理合约不得蕴涵排他性条件。受理合约中的手续费率规范低于本方法划定例范的不受司法偏护。
第五十六条银行卡申请表、领用合约是发卡银行向银行卡持卡人供应的精确两边权责的公约性文献,持卡人签名,即表现接纳个中各项商定。
第五十七条贸易银行有下列状况之一者,中国公民银行应该责令修正,有违法所得的,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但最高不高出30000元;没有违法所得的,按相闭司法、规章处以罚款;情节紧要的,应该探求直接担负的主管职员和相闭直接职守职员的行政职守,情节紧要的探求相闭元首人的职守:
第五十八条发卡银行未按照本方法划定的危险料理门径和掌握目标的,中国公民银行应该责令修正,并给以传达责备。
第五十九条持卡人出租或转借其信用卡及其账户的,发卡银行应该责令其修正,并对其处以1000元公民币以内的罚款(由发卡银行正在申请表、领用合约等公约性文献中事先商定)。
第六十条持卡人将单元的现金存入单元卡账户或将单元的金钱存入幼我卡账户的,中国公民银行应责令修正,并对单元卡所属单元及幼我卡持卡人处以1000元公民币以内的罚款。
第六十二条表资金融机构专擅筹备信用卡收单营业的,中国公民银行应该责令修正,并服从《表资金融机构料理条例》的相闭划定予以惩办。
第六十四条中华公民共和国境内的贸易银行(或金融机构)刊行的各样银行卡,应该推行国度划定的时间规范,但刊行带有国际信用卡结构标识的银行卡除表。
银行卡卡面应该载有以下因素:发卡银行一级法人名称、联合品牌名称、品牌标识(专用卡除表)、卡号(IC卡除表)、持卡人利用注意事项、客户任职电话、持卡人署名条(IC卡除表)等。
第六十五条经中国公民银行容许治理银行卡营业的其他金融机构、境表机构刊行的银行卡正在境内流畅利用实用本方法。
第六十七条本方法从一九九九年三月一日起履行,发卡银行应该正在半年内抵达本方法相闭央求。中国公民银行一九九六年颁发的《信用卡营业料理方法》(银发〔1996〕27号)同时废止;中国公民银行正在本方法颁发之前造定的银行卡料理划定与本方法相抵触的,以本方法为准。